商务部: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采取反制措施
中新网8月13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,商务部13日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二〇二五年第5号 关于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》。全文如下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
二〇二五年 第5号
为反制欧盟制裁两家中国金融机构,经国家反外国制裁工作协调机制批准,现公布《关于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》,自2025年8月13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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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
二〇二五年 第5号
为反制欧盟制裁两家中国金融机构,经国家反外国制裁工作协调机制批准,现公布《关于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》,自2025年8月13日起施行。